即日起,進口葡萄酒在遞單申報時,需同時將本票報關單的電子信息資料,主要包括報關單、發票(包括貿易商和生產廠商開具的發票)、酒標照片,照片要求不低于300萬像素,標明報關單號打包發至進口科互聯網郵箱,地址為huangdao_tgjk@customs.gov.cn。
同時,提醒申報前注意以下申報要素是否完整,以免退單影響通關:1.加工方法(鮮葡萄釀造);2.級別;3.年份;4.產區(中文及外文名稱);5.酒精度;6.酒莊名(中文及外文名稱);7.葡萄品種(中文及外文名稱);8.包裝規格(單位包裝規格×每箱單位數);9.品牌(中文及外文名稱);10. 中英文葡萄酒名。
黃島海關進口科
2010.5.18
補充說明
現將需向進口科郵箱發送的進口葡萄酒資料補充告知如下: 2010年5月20日 |